离法爱 → 離法愛

离法爱 → 離法愛
離法愛者, 謂於中道之法, 遠離愛著之心也。 蓋言修行之人, 修前九種觀法, 已過內外二障, 應入初住; 而不入者, 由住六根清淨之位, 愛著中道相似之法, 所以不能進入也。 此相似位, 無內外障, 唯有法愛。 法愛若斷, 即得發真中道, 入於初住, 故名離法愛也。 第八、 第九、 第十, 三種, 皆為下根之人, 修前七種觀法, 不能入理, 故須明之。 所謂下根, 方具十也。 (內外障者, 內即惑業, 外即名利等, 皆能障蔽正行故也。 六根清淨者, 謂眼耳鼻舌身意, 已離惑業染污之法, 而獲清淨功德也。 相似法者, 謂於中道之理, 未能真證, 而發相似之解也。 )
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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